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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车货总重超55吨公路运输要办通行证
20日下午,省交通运输厅在西安举行大件运输管理工作座谈会,商讨大件运输管理工作。
大件运输是指在公路上运输不可解体大件物品,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运输车辆: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 起超过4.5米;车货总长度超过22米;车货总宽度超过3.5米;车货总重超过55吨。大件运输车辆大多在55吨以 上,超过公路桥梁安全承载能力,可能造成桥梁垮塌车毁人亡的恶性事件。
按照目前相关规定,车货长宽高及总重低于大件运输车辆标准的,不再办理超限运输通行证;各市公路 局负责办理尺寸超限总重低于55吨的大件运输车辆许可;高速公路省界办证点负责办理尺寸超限,总重不超 过120吨的许可;省公路局负责审批总重超过200吨的通行许可。
目前省交通厅已聘请专家对全省高速公路桥梁的承载能力进行论证,并确定车货总重超过200吨的大件 运输申请必须由省公路局组织养护管理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验算、评估桥梁通行安全性。
大件运输许可实行限时办结制:能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场签发通行证;车货总重不超过120吨且轴载质 量不超过桥梁承载能力的,1天内签发通行证;车货总重120-200吨且轴载质量不超过公路桥梁承载能力的,2 天内签发;车货总重200吨以上或轴载质量超过桥梁承载能力的,一般不得通行公路。
此外,大件运输车辆通行可能影响公路桥梁及交通安全的,需办理监护手续后方可监护通行。
| 发布时间:2010.09.21 来源: 查看次数:73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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